滕州法院视频开庭审理假冒名酒注册商标案
文章来源: 精彩商标 发布日期:2020-03-10 10:39:36 浏览次数:4667次
在上月的28号,滕州法院进行了网上远程视频开庭,这次审理的是一起假冒名酒注册商标的案件。
随着滕州法院院长高健确认公诉人和被告人能否听清之后,一声法槌敲响,这个视频庭审就开始了。可以说这也是考虑到疫情期间无接触的安全问题,进行了“云”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丁某、狄谋在18年6月到11月这个五个月的时间段内,在滕州市金河街道的3出民房进行低档白酒灌装到假冒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水井坊、洋河天之蓝等多个知名品牌的白酒屏瓶中进行非法售卖。
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所租赁的民房中发现了大量已经包装好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知名白酒,这些查获的假冒白酒经确认货值194多万元,经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这批白酒全部都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商标品。
这两名被告人没有经过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许可,在自制灌装的白酒进行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说是人赃俱获,犯罪的证据充分,情节也是非常严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这起假冒名酒注册商标案件,在这个次的视频庭审中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通过互联网法庭在这次疫情期间为社会提供了法律服务和保障。
该案目前已经审理完毕,宣布择期再进行宣判。
以上就是对这次滕州视频开庭审理这起货值194多万元假冒名酒注册商标案件的讲解了。